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T2080038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市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T208-0038宗地位于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深湾四路与白石四道交汇处东南侧,已取得深规许字01-2006-01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公司来文申请变更上述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我局已受理其申请。因该宗地用地范围调整(用地面积由84268.19平方米调整为92372.29平方米),需根据调整后的用地方案图、《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2016年市政府六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等相关要求对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重新核定。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1-2006-0106号)规划设计条件内容
(一)用地单位: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三)用地面积:84268.19平方米。
(四)容积率:0.62。
(五)规定建筑面积:52150平方米(其中住宅47650平方米,社区活动中心2000平方米,幼托2500平方米)。
(六)建筑覆盖率:≤35%。
(七)建筑高度:≤5层。
(八)总体布局及退线要求:东侧>=6米,西侧>=6米,南侧>=6米,北侧>=8米;社区活动中心应布置在基地东侧,以与相邻东侧的欢乐海岸项目的功能相匹配;建筑风格和建筑细部处理等应与欢乐海岸的风格相协调,保证该片区城市设计效果的整体性。
(九)备注:1、根据2006年第4次局业务会纪要,因用地红线调整,本证根据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字01-1999-0087号”调整发出,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2、本用地西侧15275.65平方米公共绿地产权归政府,必须对外开放,不得设置围墙;3、本用地的用地方案图号为:2006-003-045。
(十)车行出入口:东侧及南侧市政路。
(十一)机动车泊位数:300辆。
二、拟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内容
(一)用地单位:深圳市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用地面积:92372.29平方米。
(四)容积率:3.0。
(五)规定建筑面积:277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387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78480平方米,商务公寓建筑面积18312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30平方米)。
(六)建筑覆盖率:≤65%。
(七)建筑高度:300米。
(八)总体布局及退线要求:1.地上退红线要求:西侧≥12米,南侧和北侧≥9米;东侧≥15米;2.地下空间退红线要求:用地红线各侧均≥3米,所有内部管线及相关设施须在本地块红线内布置;3.需在地块东侧沿深湾五路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1100平方米、宽度不小于15米的地面公共空间;需在地块中部设置一处向南联系至轨道深湾站和深湾支三街、向北联系至DU07-02文化设施地块和白石路面积不小于13300平方米、宽度不小于15米的南北向开放式内街;同时保证该两处公共空间开敞、纳入城市慢行系统;4.需在地块内设置由中部广场向北(宽度不小于6米)和向东(宽度不小于12米)的地面公共步行通道,并保证道的开放性与连续性;5.地下二层沿地块西南侧需考虑地下道路的建设,具体建设标高需与后续的工程建设方案对接,同时保证建筑的承重结构不在地下道路的上方;6.需在地块沿深湾四路一侧和地块东北区域沿深湾五路一侧预留与地下道路衔接的出入口;7.需在地块西南侧设置本地块与DU04-01地块连接的二层空中花园平台(宽度不小于15米),预留本地块与DU06-05地块(宽度不小于15米)、DU07-02地块(宽度不小于15米)的二层空中花园平台接口;8.需在地块内部设置多个连接独立建筑的空中花园,并保证开敞、纳入城市慢行系统;9.空中花园平台下方通道净空不小于5米;10.需在建筑内部设置对外连接空中花园平台系统的二层公共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通道标高与空中花园标高一致;11.空中花园内应设置连续的遮阳、遮雨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联系各建筑内部公共人行通道。
(九)备注:1.该项目应依据《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城市设计相关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招投标,并在后续开发建设中无条件配合落实相关城市设计深化成果要求,涉及对本许可证中相关城市设计要求作调整的,无需变更本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工程规划许可环节予以落实即可;2.建筑限高:西南角塔楼≤300米;西侧塔楼≤250米;南侧塔楼≤180米,裙房≤30米(塔楼高度、位置须按照城市设计空间控制图要求布置),裙房≤30米;其余高层建筑区分布于DU07-01地块中部,高度≤60米;多层建筑分布于DU07-01地块东部,高度≤30米;3.红线内建筑须与周边二层平台系统协调一致,首层高度不超过6.5米(容积率不计入核减);4.为满足市政管线敷设需要,地下公共人行通道覆土深度应按《深圳市市政道路下管线空间深度预控研究》控制:城市次干路市政管线最小埋深空间预控为道路路面下5.5米、城市支路市政管线最小埋深空间预控为道路路面下4米,同时涉及综合管廊建设须征求南山区重点办意见;5.项目开发建设应结合《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和《南山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要求,本项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72%;6.本项目停车场均应预留设置充电桩的条件,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停车泊位总数的10%;7.地下人行通道、二层花园平台及建筑外部二层公共人行通道应24小时对公众开放,接口位置应与先期建设的其他项目统筹协调,并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前征求南山区重点办意见;建筑内部二层公共人行通道开放时间不小于16小时;8.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前须取得航管部门的书面批复意见;9.地块涉及地铁规划控制保护区,为确保地铁工程安全,项目在制定建筑设计及实施方案时均应征得地铁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凡涉及轨道交通设施所占有的空间,只能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10.便民服务站及垃圾转运站的方案设计、建设实施等相关事宜应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同时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11.其它应满足《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空间控制图》、《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12.原深规许字01-2006-01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十)车行出入口:地块南侧和西侧。
(十一)人行出入口:地块南侧和西侧。
(十二)机动车泊位数:1050辆。
(十三)自行车泊位数:900辆。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地址: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沙河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深湾四路与白石四道交汇处东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30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8年7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关于T208-0038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众意见” 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T208-0038宗地区位图(2018-413-0001号用地方案图)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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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08-0038宗地区位图(2018-413-0001号用地方案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