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开展慈善法系列培训工作的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对开展《慈善法》系列培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应与我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本项目内容为:《慈善法》系列培训。
1.培训时间: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培训对象:慈善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市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3.培训内容:
(1)《慈善法》解读
(2)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办法及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等配套政策措施释义及解读
(3)慈善组织项目管理
(4)慈善组织内部治理
(5)慈善组织募捐活动
(6)慈善组织财务管理
(7)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8)慈善组织税收优惠
培训对以上8个方面进行培训。
4.培训人数:培训学员不能少于400人。少于400人按照实际参训人数支付费用,费用结算为费用结算为270元/人/天,以培训签到表实际签到人数为支付依据。
5.培训师资:(1)人大、民政部门法律起草人员
(2)法律专家
(3)社会组织专家学者
(4)慈善组织负责人或实际操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
6.培训方式:采取多形式教学,教学可以包含讲课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练习等形式。
7.培训场次:培训分批举办。大型授课讲课应当不少于两次,培训还可以开展小班学习,进行深度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练习方式进行,深度学习小班可根据课程设计决定举办次数。参加人数满足条件:
(1)X≥400;
(2)Y≥200;
(3)X=Y+Z。
(X:培训总人数,Y:大型讲座参加人数,Z:深度小班学习参加人数。)
8.培训成果:我局及培训方为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参加深度学习小班的学员应该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每人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报告。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验收
1、本招标需求所列工作,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培训完成后需提供以下文件作为验收资料:培训方案、培训课件、培训费用签收表、培训现场文字记录和影视资料等必须进行电子和纸质双重归档,在项目结束后一并移交给甲方。
3、培训师资变动率低于50%。
4、培训意见反馈表满意度为70%以上。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周期为2017年全年。
2、项目费用为10.5万元人民币以内。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4、投标人中标后需负责人每周向我局汇报工作情况,商议课程安排。
5、投标人中标后培训现场需安排至少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签到、资料发放、食宿安排、场面调度工作。
6、投标人中标后培训现场需安排文字记录及影像记录。
7、投标人中标后培训现场需发放培训意见反馈表,并回收。
五、投标时间及地址
即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5A室。联系人:曾晓婷,郑培伟,联系电话:82485944。
六、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项目报价单
5.培训服务方案(方案必须包含的内容详见第七项评分标准)
6.书面承诺书(就资质要求第二点出具书面承诺书)
7.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1、2、4、5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早9:30前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座1503室。
七、评标信息
(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分45分,商务分35分。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1、价格分(20分) | |||
价格分=[最低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当投标报价低于项目预算70%时视为无效报价,本项不得分。 | |||
2、技术分(45分)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细则 |
1 | 对项目的理解 | 5 | 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内容、目标、原则的理解程度。优得4-5分,良得2-3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 |
2 | 培训工作方案 | 5 | 培训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实用性。优得4-5分,良得2-3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 |
3 | 培训场地 | 5 | 具备与培训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场地。可容纳20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得5分, 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得2-4分,其余得1分。(须出具场地使用证明,否则不得分) |
4 | 课程设计 | 10 | 课程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教学形式丰富,难度由浅入深。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中得2-4分,差不得分。(须提交课程设计) |
5 | 培训师资力量 | 10 | 培训团队中含发表过社会组织及慈善组织管理研究论文的研究人员。优3名以上研究人员为优得8-10分,2名为良得5-7分,1名为中得1-4分,差不得分。(须出具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6 | 技术服务能力 | 10 | 1、承接过民政部委托的社会组织培训项目,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
2、承接过其他层级社会组织培训项目,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须出具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
3、商务分(35分)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细则 |
1 | 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履约能力、财务状况 | 5 | 投标人具备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没有不得分。 |
(须出具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
2 | 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履约能力、财务状况 | 10 | 投标人出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情况。优得10分,良得7-9分,中得4-6分,差不得分。 |
(须出具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信誉情况 | 5 | 投标人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5A级得6分;4A级得4分;3A级得2分;3A级以下不得分。 |
(须出具证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
4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5 | 团队负责人具备社会组织研究领域本科学位学历以上,获得民政部社会组织教育培训授课教师资格的得4分,无则0分。负责人需全过程跟进项目,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培训情况。 |
(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
5 | 同类项目经验 | 10 | 2015年以来,投标人具有慈善法或社会组织培训案例,5个以上可得满分(不含5个),3至5个可得6分(不含3个),3个及以下得4分。 |
(须出具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 |||
4、违规违法扣分 | |||
(1)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行为的,每次扣5分; | |||
(2)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每次扣10分(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 |||
(3)总得分=1+2+3 (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 |||
(4)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技术分高优先、商务分高优先、价格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排名靠前的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谈判结果的不诚信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的后续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
八、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我单位承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6.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7.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8.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项目:XXXX
承诺投标人:XXXX
单位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