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澳枫浪山花园(二期)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南澳枫浪山花园(二期)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创街南侧,宗地号G17201-0002。该项目用地于2011年6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H-2011-0013号),2011年12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1]3027号),2012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H-2012-0019号),2012年9月取得深规土设备[BH201200144]号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现用地单位申请对原已批准的施工图总平面进行局部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结合现状边坡加固工程实际情况,取消原用地北侧车行道,在用地东侧车行道尽头增设回车场。
二、调整总平面图中部分场地设计。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修改后屋顶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年7月20日至2013年7月26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滨海管理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内如无人提出申请,滨海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通告内容和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如有任何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咨询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彭工;电话:25355949;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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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总图).jpg
修改后(总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