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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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粤发改价格函〔2014〕2950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庞子铃 ,8313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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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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