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珠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采购公告
根据采购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17年珠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采购。
一、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为承办2017年珠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详细要求参考***。
二、合作单位要求及所需资料
(一)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备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
(三)有做过类似的项目经验;
(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工作流程
(一)提交书面资质证明材料。
请有意向合作单位在2017年6月19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书面资质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到局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4楼4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287369)
(二)召开价格评审会。
现场报价,我局将根据方案、预算的合理性,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分散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监管的通知》(珠财〔2015〕148号)要求确定合作单位。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