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关于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因景田派出所建设需要,拟对[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地块相关规划作调整,该事项经规划主管部门初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两个地块位于福田区景田西路与景田北五街交汇处东侧,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
08-04地块:用地面积为3244.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设施用地(GIC4),容积率为1.0,绿地率为35%,配套设施为:门诊部3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08-05地块:用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安、司法机关用地(GIC12),容积率为1.0,绿地率为30%,配套设施为:派出所,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两个地块调整,将08-04部分用地并入08-05地块,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调整后:08-05地块用地面积为231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配套:“派出所”,容积率-,备注:“规划”。08-04用地面积为2129.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设施用地(GIC4),配套:“门诊部3000平方米”,容积率为-,备注为“规划”。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景田东路20号莲花街道办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景田西路与景田北五街交汇处东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网站(原直属一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9月10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特此通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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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田地区]法定图则08-04、08-05地块规划调整公示附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