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民政(社会事业、社区工作)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0〕69号),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市民政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了《珠海市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5月6日
珠海市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0〕69号),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前,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有效降低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风险,实现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达标全覆盖。
二、工作标准
按照《珠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评分细则》(***1,以下简称《评分细则》)标准,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类(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考评小组(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市、区两级分别成立考评小组,市考评小组由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共同担任组长,香洲区民政局、金湾区民政局、斗门区民政局各安排一名熟悉业务的人员作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达标全覆盖工作,并对各区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区考评小组由各区民政、消防救援部门组成,按照《评分细则》组织对辖区所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结果进行考评验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市级示范点验收(2021年6月中旬前完成)。由市级示范点—香洲区翠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照《珠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验收评分表》(***2,以下简称《评分表》)开展自查自验工作,自评结果达到优秀后,及时向香洲区考评小组申请考评验收并报送《评分表》(一式二份,市、区考评组各一份,下同)。香洲区考评小组验收评定结果为优秀的,由市考评小组组织复核。
(三)召开示范点经验推广会(2021年7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市级示范点验收情况,由市考评组组织各区民政部门及养老机构代表在市级示范点召开经验推广会,推广市级示范点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落地见效。
(四)养老机构自查评估(2021年8月底前完成)。各养老机构对照《评分表》,对本单位消防达标工作进行全面自评并打分,自评结果达到优秀或达标的,及时向所在地的区考评小组申请考评验收和报送《评分表》,按考评类目整理佐证材料,做好迎检工作。
(五)组织验收评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各级考评小组按分工对自评达到达标及以上的养老机构组织开展验收评定工作,对验收结果为达标及以上的,汇总报市考评小组;对验收结果为“不达标”的,督促限时落实整改并及时组织复评工作至达标为止。市考评小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区考评小组反馈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为“不达标”的,取消区考评小组认定结果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结果应用
市、区考评小组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考评验收结果。对考核验收结果为“不达标”的养老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通过整改仍不达标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取消其当年度申报养老机构资助的资格,直至达标为止。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当地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1.《珠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评分细则》
2.《珠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验收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