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局部修正的公示
根据已核发的设计要点,拟对[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23地块用地进行规划修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上述修正事项进行公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23地块位于南山区学府路与南新路交汇处西南侧。07-2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6319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7-23地块调整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桂庙路62号顺天大厦
4、深圳市南山区向南工作站
地址:南山区桂庙路与南山大道交汇处西南侧向南工作站
5、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学府路与南新路交汇西南侧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7、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5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 51805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26978754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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