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第一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2012年第一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申报截止时间:3月26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3月29日
二、申报条件
(一)民营科技企业是指非政府经营,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及新科技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有合法拥有的专利或科技成果、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开发、生产相关产品,或具有从事科技咨询或科技服务的能力;
(三)科技开发费用应占年技工贸总收入2%以上;
(四)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应占专职从业人员(不含生产工人)的 30%以上;
(五)企业依法经营一年以上,运行机制良好,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科研工作成绩;
(六)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前其管理人员应接受关于知识产权、科技法规、科技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并取得合格的培训证书。
三、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成果证明,如:专利证书、鉴定证书、查新报告、各种类别成果登记证书、成果奖励证书、承担国家或省市科技计划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如为技术转让成果、技术入股成果或合作开发成果的,还必须出具成果产权交易证明或技术成果入股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五)国家法规规定必须持有的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如:电器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药业许可证、农药证书、卫生许可证、电讯入网许可证、环保证明等。
(六)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七)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书。
(八)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九)其他。企业认为可以对本公司技术或产品提供有力证明的相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四、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在线填报申报资料,市科工贸信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即可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PDF版《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请书》,附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市科工贸信局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服务科。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缪凌锋
联系电话:2213921 138****0723
电子邮箱:jmmlf@zhuhai.gov.cn
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