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新规元旦起实施罚款部分深圳标准更高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公安部令第123号)即将于元旦起正式实施。新部令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并对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届时,驾驶员在一个计分周期内,冲红灯两次或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一次,驾照将因记12分而被暂扣,其必须在接受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交警部门提示,在深圳交通违法,记分部分的标准完全参照123号令,与全国保持一致。但至于罚款部分的金额,则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比其他地方要高出很多。
记者还了解到,123号令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这就意味着驾驶员只要一个计分周期内冲两次红灯,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一次就会扣掉12分,驾照将被扣留,在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同时提醒,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12分两次以上或者累积记分达到30分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