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增组通〔2019〕4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审。现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组织实施本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担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在广州市内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设施条件、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及专业技术团队。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熟悉人才相关政策及评审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具有市、区级人才项目评审工作经验,拥有领域较全面的自有专家库。
(六)拥有国家级示范单位资质优先考虑。
二、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委托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委托事项内容:增城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工作,包括形式初审、材料评审、答辩评审等环节。
(二)进度要求:接受委托任务后,按我局要求时间完成评审服务工作,及时提交评审报告。
(三)验收要求: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我局审定。
(四)评审纪律要求:
1.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与项目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注意项目材料的保密,不得拷贝或截取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3.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对被评审项目的关键技术与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
4.评审期间,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与项目申报单位或人员直接联系、交流。如对项目材料有不清楚之处,应该和委托方联系确认。
5.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注意项目评审结果的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评审结果。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70万元以内,按实际评审项目数结算。
四、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单位简介,包括单位经营规模、过往业绩、技术力量、自有专家库优势等内容;
(三)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单位2018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
(五)拟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名单、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职称、缴纳社保证明或缴纳个税证明等);
(六)近三年承担市或各区人才项目评审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七)报价表(加盖公章);
(八)项目服务方案。包括评审工作流程、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经费预算需明确形式初审、材料评审、答辩评审等环节的收费标准。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所获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竞选的评审服务单位于2020年3月18日前,将上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403室,联系电话:26221396。
六、择优遴选
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即是否具备评审业务范围)、评审经验、评审工作方案、专家库优势、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程序进行确定。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