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道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汤屋路篮球场对面厂房招标公告
荔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增城区荔城街道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17-11-10 10:00在现场对增城区荔城街道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的汤屋路篮球场对面厂房项目(项目编号:庆丰村交﹝2017﹞00009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面积约89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汤屋路篮球场对面;
3、资产使用范围: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9月,自2017-12-01至2028-08-31止,免租期/基建期:自2017-12-01至2018-08-31止;
5、交易底价:3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一次收取,每季的5日前交付当季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从第六年(即2023年9月1日))起一次性递增10% 。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元,以现金形式于2017年11月10日 9:30— 10:00缴纳至荔城街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合同期满后10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 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道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中标人必须于签约6个月内对厂房加固或重建,租赁厂房重建要求:1、厂房地面高出本社马路30厘米;2、厂房周围必须有地梁框架结构承重砖墙和钢结构支柱;3、厂房地面捣10厘米混凝土压平;4、厂房外墙可用红砖或泡沫砖砌墙,双面批荡;5、厂房滴水位必须不低于5米高度;6、厂房支柱要求用20cmH钢,金钟用2寸水管双层半弧形,天面用5cm带泡沫厚料铁皮瓦,C形钢行条用12厘米厚料;7、承包方不能经营有污染环境及危险行业;8、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收所搭建的厂房补偿出租方20%,承租方占80%。期满后归出让方所有(除空调和生活用品外);9、如6个月未动工维修,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保证金不退还;10、承租人必须是庆丰村汤屋社社员。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7-11-01 08:30至2017-11-10 10: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荔城街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7-11-10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汤子晨 联系电话:130****9080
联系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庆丰村汤屋经济合作社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