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三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三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该公司三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广州耕芯电子有限公司三期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村人民路2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6549平方米,在原有厂区内新建1栋3层的厂房、1栋2层厂房、1间单间电房。项目新增一条生产线,年产铁氧体磁芯1320吨/年。项目新增设备主要有1台混合机、1台造球机、1台回转炉、1台球磨机(粉碎机)、2台砂磨机(砂磨罐)、1台喷雾造粒机(造粒塔)。项目不新增员工。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车间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与原生产废水一起经沉淀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已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预烧工序中回转窑产生的废气经一级碱液喷淋和二级水喷淋处理后引至16m高烟囱排放。项目造粒塔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0米高烟囱排放。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排放。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污水排放总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硫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磷、总氮、LAS、锌、铜、总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两个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及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产生的废水处理站的污泥、含油抹布、废机油、废灯管、废电池等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1403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180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022吨/年。项目废气排放口的工业粉尘排放量为0.1617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5年2月12日至2月18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sgk12345@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