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微光特殊孩子艺术康复中心变更公告
穗南民社复〔2019〕132号
广州市天河区微光特殊孩子艺术康复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变更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心的名称由广州市天河区微光特殊孩子艺术康复中心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微光自闭症艺术康复中心,业务范围由“1.为特殊需要人士及其家人提供艺术性的康复治疗;2.组织社会倡导活动,促进残障人士融入社会”变更为“1.为自闭症人士及其家人提供艺术咨询、艺术康复、参与融合艺术等服务;2.组织社会倡导活动,促进自闭症人士融入社会;3.自闭症人士的社会适应性训练、就业辅导、支持性就业(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住所由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4号大院7栋自编B08-2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兴发大街54号。业务主管单位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变更为南沙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也相应变更。请持本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4日
(联系人:赵梅芬,联系电话:3468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