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巴中市江北状元桥346号
电话:5266236
一、党委书记、局长熊彬
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二、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述兰
负责日常事务、道路运输、目标管理、信访、维稳、信息、保密、科技、教育、财务、审计、后勤管理、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指挥、智慧交通工程。
分管市运管局、市应急保障指挥中心、局办公室、运输科、财务科、审计科,科教中心。
联系巴运集团公司。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清元
负责交通运输规划、年度经济、计划、统计工作、项目工作、公路管理、农村公路、航务海事管理、交通战备、幸福交通工程。
分管市公路局、市航务海事局、市交通规划勘测设计院、市路政支队、局规划科、项目工作办公室。
四、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照森
负责工程建设、造价、检测、质量管理,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质量强市、消防、安全生产(含禁毒)、打非治违、应急管理、综合交通工程。
分管市公路水运质监局、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站、市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市交通发展公司、局建设管理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联系市交建办。
五、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黄惠
主持局机关党委工作。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党务公开、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老干部、人事工作。
分管局人事科(机关党办)。
联系四川交通巴中通联站。
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吕国樑
主持局纪委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反腐败工作、政风行风监督、软环境建设、阳光交通工程。
分管局监察室。
七、党委委员、运管局长李勇
主持市运管局工作。
协助分管运输管理、现代物流工作。
八、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亚军
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交通改革、城市客运、现代物流工作,协助负责道路运输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市城客局。
联系市邮政管理局、公交公司。
九、局工会主任唐东风
负责工会、群团、统战、交通扶贫、挂包驻帮、对外开放及统筹城乡、招商引资、五创联动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分管局机关工会、团委。
联系市交通学会、市道路运输协会。
十、正县级干部杨培静
负责人事科工作。
十一、副调研员董成湘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副调研员冉瑞尧
协助分管行政审批、招投标工作。
十三、副调研员李丕俊
协助分管交通扶贫工作,驻扶贫村第一书记,具体负责扶贫村工作。
十四、副调研员张登贤
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1号),设立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简称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含出租车行业管理)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工作。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加强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养护、路政、收费管理。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统一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参与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执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参与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省及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干线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拟订交通运输科技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路、水路涉外工作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负责交通项目规划、项目储备、项目衔接、资金落实及检查督促全市交通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起草局机关的综合性文稿,承担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维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指导全市干线公路统一运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报道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战备工作、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
(四)建设管理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市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
(五)运输管理科(城市公共客运指导科)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财务科
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八)审计科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局投资建设项目和局管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九)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项目工作办公室
负责交通项目规划、项目储备、项目衔接、资金争取;督促检查全市交通项目建设实施。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按副县级配备);科级领导职数13名。
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领导按市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巴中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巴中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其职责为:负责拟订交通战备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市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拟订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及各县(区)的国防交通工作。巴中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设主任1名(按正县级配备),副主任1名(按副县级配备)。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