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环保局五个强化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在城乡环境整治活动中,区环保局结合全区环保工作实际,把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作为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一是强化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监管。坚持对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定期巡查,对在巴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涵洞坪坝”项目进行了查处,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二是强化城区餐饮和娱乐场所的监管。对巴中老城区近70多家餐饮服务业的清洁燃料使用、油烟污染的防治、隔油设施的建设、“环评”手续的办理进行现场检查,对“老灶王”、“红叶大酒店”、“百味老鸡”等8家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发出了《限期整改决定书》,并对位于江南滨河路的“铂金国际娱乐会所”、“金夜娱乐城”、“浪漫时空”、“金三角夜总会”等10家边界噪声超标并又引发居民投诉的文化娱乐场所,分别作出了整改决定;要求其采取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并限期达标。
三是强化城郊结合部的监管。对位于龙舌坝的“红兴砖厂”、“杨小平电镀厂”和位于南坝的“四川省山川建筑有限公司砂石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是强化污染源和环境安全隐患的监管。对位于巴中市老观桥的“李银先”等三家定点屠宰场和位于南坝的“兴隆定点屠宰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于近期向人民法院申请了“李银先”等三家定点屠宰场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
五是强化对挂牌督办工业企业的监管。我局对列入省挂牌督办的“重庆啤酒集团巴中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措施、方案,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和原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了检查,责令其限期恢复污水COD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