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三个三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监管
(一)开展“三个活动”。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抓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特别是对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脚手架、基坑、塔吊、高大模板等高危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三是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经常性深入一线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七个到位”落实情况。(二)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责任到工地,责任到人头。二是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三是落实建筑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建立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黑名单制度,让事故多、监理不到位的企业在平昌没有市场。(三)强化“三个重点”。一是强化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凡是施工场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未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安全责任,未制订专项施工方案的决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强化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凡安全不达标、施工现场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整改后才允许进入下一个施工环节。三是强化工程验收环节,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先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如存在安全隐患,绝不允许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