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用活退耕还林政策。将核桃、花椒两大产业符合条件的陡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每亩补助1200元,分三次兑现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2015年以来,共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6.23万亩,补助资金5909万元,拉动全县林业特色产业投资10亿元。
用活金融扶持政策。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放大作用,探索建立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和融资担保基金等,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业主、种植大户、贫困户等融资抵押贷款,办理贷款金额2000余万元,着力***产业发展资金瓶颈。
用活回引创业政策。出台《平昌县在外人士回乡创业扶持办法(试行)》,对规模流转土地(不含林地)1000亩及以上、流转期5年以上,土地流转费按每年每亩300元标准连续补助三年,已兑现2015年补助资金1700余万元。根据县域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回引创业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大林业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
用活种苗补助政策。为提高业主发展产业积极性,减少业主前期投入,利用退耕还林种苗补助资金自主育苗,投入资金4600余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支持2000万元,建立核桃、花椒种苗基地1600余亩,免费向种植户提供花椒、核桃种苗2000余万株。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核桃6.1万亩,花椒17.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