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健全河湖保护执法监管机制
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法院、水务、住建、海事等执法部门资源,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党纪政纪追责与法律制裁结合机制,定期会商涉水涉河违法动态,及时研究违法案件有关问题,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
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上下游问题由河口所在地河(段)长牵头协调处理、左右岸问题由左岸河(段)长牵头协调处理,避免属地不明、管理扯皮。先后建立了巴中市与陕西省汉中市河道省际共管、市内县域共管河道指定管辖等7个河道协作协同管理机制,成功调处跨流域跨区域河道采砂纠纷12个、解决跨流域跨地域水事纠纷8个,办结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5件。
健全专项行动机制。定期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河流、湿地、水库、渠道等水域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坚决清理整治围垦、非法排污、采砂、设障、取用水等活动。截至目前,取缔关停砂石加工厂56家,撤离上岸采砂船只427艘,规范入河排污口55个、强制关闭107个,实施行政处罚21件(次)、拘留2人,党纪政纪追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