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2019年同舟计划实现历史性突破
2019年我县全年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项目834个,征收工伤保险费510万元,参照2018年目标任务完成了460%,实现了跨越发展,开创突破。
我县自2018年11月县政府出台《全县建筑业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题会议纪要》(开江府阅[2018]58号)以来,全县“同舟计划”起步入轨,进展迅速,当年参保项目310个,征收工伤保险费39万元。2019年县社保局站在保民生、保稳定、保支出的高度,将“同舟计划”(即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征缴扩面的重点,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了工作创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2019年10月,县社保局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草并提请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开江府办发[2019]99号),采取加强宣传教育、实施联动管理、强化经办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四大举措”,在全县大力推动实施“同舟计划”。
二是多部门共同把关。县社保局加强汇报协调,促成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扶贫移民局等多部门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尤其是在资金拨付上,财政部门实行了“不提供参保证明不拨款”的做法,在审计决算上,审计部门坚持了“不提供参保证明不受理”的要求,给“同舟计划”的推动给予了刚性支持。
三是促进参保全覆盖。我县“同舟计划”尽管起步较晚,但县社保局以“跳起摸高”的态度,努力争取参保“全覆盖”,目前从行业上看,我县建筑、交通、水利、土地整理各个行业的施工项目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从投资主体上看,政府资本投资工程基本实现了参保率100%,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实现了从无到有,全年参保的大型房地产项目两个,征收工伤保险费57.6万元。
四是经办服务最优化。县社保局专设了“同舟计划”办事窗口,实行参保登记、计划缴费、参保证明一窗办理,做到了态度最好,效率最高,速度最快;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全年为18名建筑行业工伤农民工发放工伤(亡)补助金、医药费、丧葬补助金、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近200万元,其中包括工亡职工2名,让参保企业及工伤职工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参加工伤保险带来的好处。
开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