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承办广州市2009年度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工作首场培训会
1月5日下午,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主办,天河区科技局承办的广州市2009年度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工作首场培训会在天河区政府机关南会场举行。市科信局副局长马曙、广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薛锋、市科信局法规处处长于涛、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相关领导、天河区科技局局长颜建华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市科信局法规处处长于涛主持。本次培训会得到了企业的热烈响应,来自天河、越秀的近500家企业700多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市科信局马曙副局长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2008年广州市税收抵扣的情况,他指出,去年广州市共对全市475家企业的2038个项目进行了鉴证,为企业减免税收13.56亿元。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会上,天河区科技局颜建华局长介绍了2008年度天河区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情况,天河区共先后对辖区内近600家企业进行了业务培训辅导,全区共有800多个项目获得减税1.9亿元,有力地支撑了辖区科技企业的研究开发工作。颜局长表示,天河区科技局将按照市科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200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企业培训辅导工作,通过落实好政策来增强科技企业的发展后劲,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天河区创新能力建设。
培训会上,市国税局李国雄科长和市地税局桂萍科长就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备案申请、登记办理等程序进行了实操讲解。会议特别邀请华南农业大学的牟晓容教授为企业做2009年度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申报专题培训。
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广大科技企业切身利益和发展的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保证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广州市于2009年12月2日颁布了《关于明确200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申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作了具体的安排。作为区县级的科技主管部门,天河区科技局将努力为辖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让符合条件的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优惠。
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