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宣传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发展——天河区召开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大会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宣讲会
省宣讲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嵩徐嵩作宣讲辅导
宣讲会会场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部署,6月9日下午,天河区在机关大院南会场召开了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大会。
省宣讲团广州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汤抗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副巡视员张湧以及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副区长和区属各单位、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信访工作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近300人参加了宣讲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林玲主持。
省宣讲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嵩作学习辅导报告。徐嵩用生动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鲜活的信访案例,将条例的立法精神融入到宣讲主题中,从诉访分离的法理角度,紧紧围绕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制定的过程、指导思想、信访原则等六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加深了领导干部对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广东省信访条例》共有七十七条,分十一章,条例主要从诉访分离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接访行为、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与监督、维护信访秩序、建立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等主要内容作了规范。
会上,林玲指出,广东省信访条例是全国第一个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个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地方性法规。她强调,全区各级单位要把学习《广东省信访条例》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条例的实施抓好抓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法治天河建设,不断提升我区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天河人大办 刘颖 摄影 田敬辉 赖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