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第一批源头治超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8]73号)、百色市治超办《关于印发百色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监管制度、百色市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货物运输源头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通知》(百治超办发[2016]1号)及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和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对境内矿山、煤炭、碎石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了调查,初步拟定平果隆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采石场等11家企业为第一批源头治超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现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具体名单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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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货场统计表.xls
平果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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