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海珠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促各街道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拧紧“安全阀”,守好“责任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狠抓“三个到位”,构建各司其职、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督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区“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队到街道、有关部门和重点场所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重点检查各部门、各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安全发展。自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委领导班子共带队开展督导检查12人次。二是督工作举措到位。统筹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派出街道监察组力量,明确监督执纪任务分工,综合采用随同检查、暗访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主动深入一线,加强对各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安全风险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及街道全力管好“责任田”,守稳筑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构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监督主体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56次,发现问题135个,推动整改128个。三是督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查找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监督中发现的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督促其强化整改,并开展隐患排查,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如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街道部分制衣厂将工业布碎堆积在道路上,存在火灾隐患,该组即刻督促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垃圾进行清运,并做好后续监管。目前,布碎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职能局、街、联社形成联动,持续性开展入户宣传、垃圾车清运分流、监督管控等工作。
做好“三项监督”,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落地落实。一是坚持全程监督。区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区百日攻坚行动,全程介入、监督推进。与区安委办、区消安办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会商通报每周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履职情况,及时跟进其通报问题强化监督。如,针对通报的部分单位未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机制、部分街道临小工程信息库未定期更新完善等问题,各对口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约谈提醒有关人员,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贴身监督。积极发挥街道、监察站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贴身”优势,紧盯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一线跟进开展监督。如赤岗街道纪工委和监察站,对安全生产具体排查整治点进行“再监督”,先后开展监督26次、走访检查场所47处、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3个。三是突出精准监督。紧盯重点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实施监督。如,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社区群众关切的工业布碎垃圾造成消防隐患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街道、制衣企业及工业固废处置企业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压实每日联合执法责任,促使问题妥善解决。
注重“三个强化”,提升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执法效能。一是强化追责问责。制定《海珠区纪委监委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工作指引》,细化问责流程和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先后对两个街道火灾事故开展问责,聚焦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处理22人,释放了严查重处、决不手软强烈信号。二是强化标本兼治。区纪委监委针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事故调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区城管和执法局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深入整改、堵塞漏洞。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有关街道火灾事故追责问责情况,教育警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切实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机制建设。督促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工业固废(布碎)管理考核的工作指引》,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彻底消除消防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督促区住建局完善临小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联合惩戒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约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