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天快速化解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海珠区某企业自2016年4月以来,因经营不善,一直拖欠48名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等61万余元,其中44名员工自8月1日起陆续到凤阳街道劳监中队投诉,但未得到最终解决。
8月12日,该企业41名劳动者在凤阳街道劳监中队的指引下,到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下称海珠区仲裁院)申请仲裁。海珠区仲裁院即开通“绿色通道”进行收案,并按照“先调后裁”的工作思路,由调解庭组织开展案前调解工作。8月15日,海珠区仲裁院对该案进行立案受理,随即成立调解小组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并于当天下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几经反复,直到晚上11时,双方当事人才最终达成调解意向,并办理了仲裁调解协议,由用人单位分期支付41名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等合计54.7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一起社会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化解。 (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张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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