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扎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
根据省、达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万源市财政局及时协同市扶贫移民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管理有序、运行安全、精准高效。
一是迅速组织安排。于3月20日制定印发了《万源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万财监督〔2018〕10号)至各乡镇及相关市级部门,明确了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式、步骤及工作要求,对我市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作了全面细致安排。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要求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对各项资金、项目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全过程,进行全面自查;就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确保自查自纠取得良好实效。
三是实施重点检查。在全市各乡镇和相关市级部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及时制定了重点检查实施方案。分别从财政局、扶贫移民局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15名同志组成5个检查组,并在实施重点检查前,由财政监督局和财政局农业股、扶贫移民局项目股的业务内行,对全体参检人员进行专题检查业务培训,相关领导提出了检查要求。从4月8日开始,集中半个月时间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负责管理、拨付、使用上述财政扶贫资金(基金)及项目管理的17个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具体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基金)及项目管理实施的20个重点乡镇(其中片区所在的10个中心镇必查、2017年退出贫困的5个乡镇必查,所查乡镇2017年退出贫困村必查)。
四是及时公开公示。对本次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文件、实施重点检查的公示均及时提前在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在被检查单位公示栏予以公示,对外公开了市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及5个检查组的监督检查举报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五是督促整改问题。对本次专项检查(含乡镇和部门自查上报)发现需要后续督促整改、建账销号的问题,属扶贫资金管理、拨付、使用、报账等方面的,由财政监督局负责;属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不规范、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等方面的,由扶贫移民局负责;并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强化督促整改、建账销号;相关问题单位务必强化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