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期间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全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市脱贫攻坚办《通知》要求,为做好脱贫攻坚档策资料管理工作,确保撒并、调整乡镇和村脱贫攻坚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持续性,为后续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各乡镇脱贫攻坚办要督促指导撤并、调整乡镇和村加强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归类整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不遗漏、不流失。
二、做好档案资料交接。行政区划调整撒并、调整乡镇和村确定后,撤并、调整乡镇和村要及时将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移交并入乡镇、村管理、同时做好交接清单签字备案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脱贫攻坚档案资料。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对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从而造成脱贫攻坚档资料损失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脱贫攻坚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或拒绝移交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