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开展辖内游泳场所联合专项检查(组图)
(图:市体育局产业处副处长陈萱宁检查游泳馆)
(图:签发整改通知书)
(图:游泳池负责人介绍日常运行情况)
根据《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荔湾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的管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7月12—13日,由荔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综合执法局文化派驻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局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区已对外开放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日常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得到了市体育局产业处副处长陈萱宁和市综合执法大队黄科长的大力支持,随同检查了部分游泳场馆。
此次检查对区内已开始营业的游泳场所逐一检查,其检查重点包括经营证照,警示标志,救生设备,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应急预案,救生员持证上岗等。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游泳场所存在证照不齐,救生员不足,警示标志模糊,缺少防护栏等,执法人员对那些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游泳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按要求整改。
下一步,区文广新局将继续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对未及时整改的场所将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发挥部门联动机制,适时联合卫生、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区内广大市民提供健康、安全的游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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