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揭阳市2013年平价商店考核工作总结的函
揭阳市物价局
揭市价函[2014]19号
关于上报揭阳市2013年平价商店考核
工作总结的函
省发展和改革委价格综合调控处:
现将《揭阳市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工作总结》上报,请查收。
2014年6月3日
抄送:各县(市、区)物价局、市局直属分局,法规与调控科、检查分局。 |
基金管理科 2014年6月3日印发 |
揭阳市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工作总结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的通知》(粤发[2014]182号)及揭阳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3年辖区内平价商店项目考核和蔬菜大棚、冷藏设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揭市价[2014]年28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圆满完成全市已建或续签平价商店的考核工作。此次列入考核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195家,药品平价商店10家,总共205家。考核结果见附表。现将具体做法概括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物价局成立平价商店考核工作组,由基金管理科、法规与调控科、检查分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全市平价商店考核工作领导、指导和检查。
二、认真组织实施。为切实抓紧抓好对已建或续签平价商店考核工作,我们及时进行部署,迅速开展行动。一是组织局平价商店考核工作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提出考核具体意见,确保全市平价商店考核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二是按照“资质审校、认定权限”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广东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抽查。三是加强检查指导。4月7日-19日,考核组先后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每县抽查2—3个项目,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分类指导,要求项目单位在当地物价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此次考核发现,我市平价商店建设已经基本实现覆盖全市的目标,并且在质上有一定的提高,大多数平价商店已经逐步走上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轨道。表现较好的方面:1、在形式上,能做到“两个统一”,即平价商店的装修风格统一,平价商店的明码标价签统一;在商店大门招牌和平价商店标价签上特别突出绿色“笑脸”标识。2、在宣传上,能做到“七有上墙”,在显眼位置张贴或悬挂平价商店承诺书、诚信公约、平价农副产品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对比表、价格举报电话和企业服务电话、省物价局印制发放的“自觉学法守法加强价格自律宣传画”,食品检测报告、意见箱等,将平价商店置于社会监督之下。3、在价格上,能坚守“三条基本线”:即平价商店经营平价品种价格原则上应略低于当地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农副产品市场平均价,平时平价商店价格尽可能保持相对稳定;经营的平价品种达到省规定的数量比例。
当然,由于平价商店建设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而且数量大、工作多,加上各级物价部门人手不足等原因,造成对平价商店的管理工作难度大。从考核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个别平价商店没有认真执行台账制度,台账不完善;2、个别平价商店没有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标价签不规范;3、个别平价商店价格信息采集不准确,上报不及时;4、个别平价商店经营平价品种数量不足;5、个别平价商店卫生状况等条件较差。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考核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确保项目按要求建设。
综上所述,我市平价商店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必须加大建设的力度,才能真正实现质量的提升,才能真正发挥稳价惠民作用。
附表:
揭阳市2013年度平价商店考核情况统计表
考核数量(家) | 优良 数量(家) | 合格 数量(家) | 不合格数量(家) | 注销 数量(家) |
205(含药品10家) | 99 | 73 | 2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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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合格23家平价商店尚在整改中。
填报人:蔡惠清 填报时间: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