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兰在我县开展野外用火执法检查
3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兰带领检查组对我县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存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日尚,政府副县长任栋参加。
李玉兰一行先后深入我县南山森林公园、四五道岭、松涛园、苍头河等地,对全县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宣传引导、防火队伍建设、防火设备设施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我县贯彻落实《决定》情况表示肯定,并就抓好当前森林火灾隐患提出意见建议。
李玉兰强调,要认真落实好省、市关于禁止野外用火法规精神,紧扣要求,做足做细各项工作,全面禁止野外用火。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尽职尽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确保到岗到位,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齐防火器材,全力抓好防火工作,坚决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攻坚战,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确保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讯员 | 王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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