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维稳工作成功化解重大纠纷
今年以来,我县律师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积极参与维稳工作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参与维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调整工作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为中心,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律师在维稳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赞扬。
2010年3月29日上午,广宁县古水镇蒙坑村委会新兴村四岁大的男孩冯承杰与三岁大的女孩冯颖姿在邻近村庄的广宁县蒙坑水电站(私营企业)的水库边玩耍,不慎掉下水库中溺水死亡。事件发生后的当天下午四时许,死者家属及亲友团将两具尸体抬来古水镇卫生院,以电站库区安全设施不完善致人死亡为由,集体到镇政府要求巨额赔偿。根据县委政法委的指令,广东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奕财汇同政法工作小组第一时间赶到古水镇,倾听死者家属的意见,与工作小组及镇委、镇政府共同讨论、研究调处方案,并积极联系出差在国外的电站老板火速赶回处理事故。通过做死者家属及亲友团的工作,晚上十一时死者家属终于同意将死者的两具尸体运到广宁县人民医院雪藏,待后天(31日)与电站老板见面索赔。为了化解该重大纠纷,避免矛盾扩大和激化,王奕财律师与工作组马不停蹄地与30日赶回广宁的电站老板进行见面。在见面商谈中,针对电站老板提出的“死者家属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死者应负主要责任”“应依法根据责任大小予以赔偿”的意见,王奕财律师从维稳的角度、从处理相邻关系的角度、从电站经营效益的角度、从避免矛盾激化、扩大的角度反复做电站老板的思想工作,希望电站老板能配合政府平息这一群体闹事的事件。
3月31日中午,为了给政府施压,为了得到更多的巨额赔偿,死者家属及亲友团发动、纠集了本村和邻村以及闻讯从外地回来的村民共100多人来到镇政府大院。广东博通律师事务所为了加强对该群体事件的调处工作,增派杨建中律师与王奕财律师一起赶往古水镇政府,汇合政法工作小组及镇委、镇政府参加死者家属与电站老板的协商。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死者家属明确表明“一不讲法律规定,二不讲规定的赔偿标准,三不讲责任区分,一次性对每个死者给予赔偿30万元,否则他们将采取拉电站水闸,到上一级政府集体上访等手段来解决”。由于电站老板无法答应死者家属提出的巨额赔偿,死者家属及其亲友团情绪一度失控,几次欲冲上镇维稳中心的二楼殴打电站老板,被在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拦阻。面对这一失控场面,王奕财律师、杨建中律师与政法工作小组、镇委、镇政府的相关人员一起,分别做死者家属、亲友团及电站老板的思想工作,要求死者家属及其亲友团冷静处理问题,抱着真诚的意念、解决问题的思想继续协商赔偿问题。随着双方协商的不断进行,双方解决问题的形势出现转机,双方的意见不断接近,群众的愤怒也慢慢平息。天黑之前,双方抱着互谅互让的态度,经过充分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电站老板给予每个死者家属一次性赔偿20万元。为了防止死者家属的思想反复,促使该事件尽快解决,王奕财、杨建中律师趁热打铁,马上根据双方的一致意见起草调解协议书,并经双方审阅无误签名盖章确认。晚上10时,聚集了一天的100多名村民随着该事件的顺利解决而陆续离开镇政府大院返回家中。王奕财律师和杨建中律师看着村民的离去,看着重大纠纷的平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广东博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