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5号)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担保基金和贴息的有关规定,经核,2019年第二季3月21日至6月20日,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具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并符合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贴息的贷款为24笔68849.72元,贷款贴息明细和参保明细见***1、2。现特向贵局请示拨付2019年第二季度高要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8849.72元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支行。经办银行账号:4415***********4,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支行。
妥否,请批示。
附:1.2019年第二季度肇庆市高要区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贷款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明细表;
2. 2019年第二季度肇庆市高要区具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贷款人明细表。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支行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