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5年度再就业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2005年度再就业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09-01-0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妥善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提高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的就业安置率,我市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资金,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依托,形成了基本生活保障、岗位开发、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再就业援助体系,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到2005年末,全市有求职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4.45万人,其中4.16万人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了再就业,就业率达到93.5%。特别是市区45个社区居委会就业困难人员安置率达到100%,实现就业困难群体“零失业”。
一是推行了“管理到人、服务进门”的服务模式。通过各街道和社区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了“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就业服务“四百”活动,对全市“4045”人员进行了“五清”摸底,做到了失业原因清、家庭状况清、思想动态清、技能特长清、择业要求清。通过登门入户搞家访、讲政策、送岗位,实现就业服务入社区、进家门。截止目前,全市累计走访困难人员家庭6万多户次,入户率达98%以上。送岗位活动我们已经连续搞了六年,通过登门送岗援助就业1万多人。
二是建立了困难群体动态分类管理机制。推行以“ABCD”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服务,按照失业人员就业和生活状况,将生活特别困难迫切要求就业的划分为A类,给予重点帮扶;将家庭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上岗的划分为B类,给予生活援助;将有就业要求但不迫切的划为C类,给予一般帮助;将家庭条件好,暂无就业要求的划为D类,给予一般关注。根据不同类别,量身定制不同的就业服务方案。通过精细化服务,增强了就业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帮扶就业基本做到了一户不落、一人不漏。
三是开展了“低保”家庭专项就业援助。作为2005年市政府重点办好的实事项目之一,市劳动保障、民政部门实施了“低保”家庭就业援助行动。从3月份起,对全市12899户“低保”家庭15829人进行了调查摸底,摸清了“低保”家庭中失业人员、协保人员、残疾人员及无业人员的情况,组织12区市逐一入户走访,确定人员类别,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求职要求,且具备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建立专门台帐,及时纳入“ABCD”法管理,开展重点就业帮扶。1-12月份,全市有求职要求的低保人员4274人,帮扶就业3859人,就业率达到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