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综合车间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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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11]汕规建临字编号002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2年5月18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汕头金石制药总厂 |
建设项目名称: | 临时综合车间(仓储和实验楼) |
建设位置: | 泰山路36号厂内 |
建设规模: | 1幢2层总建筑面积183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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