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下放事宜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下放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7-07-14|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7〕82号)要求,自2017年7月15日起,青岛市辖区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事项将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至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保证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能下放后,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经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审批、管理与监督。对外国人来青岛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一人一码”终身不变,动态管理记录外国人在华工作管理、服务、信用记录等情况。同时,根据“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原则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二、自2017年7月15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新办、变更、注销、补遗等业务需登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http://39.155.161.12)进行办理,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卡证)。原试点系统(http://202.96.25.25)仅办理在途的申请,在途业务办结后试点系统和原外国专家证系统将停止使用。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 ”以及试点期间发放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纸质)等相关证件继续有效。
三、各用人单位请认真参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http://39.155.161.12)首页办事流程中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和《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进行办理。
四、青岛市各受理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名称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1、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一号受理点 | 0532-66711728 |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一楼大厅 |
2、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二号受理点 | 0532-66773812 |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社保大厦四楼 |
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业务,需要现场办理的环节,A类人才、文教类单位(学校、教育机构等)统一到一号受理点办理,其他申请可选择相应受理点就近办理。
五、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电话:0532-85911893
(二)信函邮寄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管理处 邮编:266000
(三)网上投诉: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投诉。
特此通知。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