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号)文件要求,我市拟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组织申报材料并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必须属实,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有虚假材料,将列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遴选黑名单,5年内禁止参加遴选。
联 系 人:周守尊
联系电话:2348500
地 址:京杭路30号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A座301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