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刑事被告人将不再穿着囚服出庭受审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日前,蓬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告人徐某并未穿着看守所识别服(即囚服),而是穿着便装出庭受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和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遵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3月13日开始,蓬安法院到看守所提解在押刑事被告人和刑事案件开庭刑事被告人出庭不需再穿着看守所的识别服出庭受审。
刑事被告人出庭不再要求穿着看守所识别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这是人民法院为保障刑事被告人人权;彰显现代司法文明。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3 04:50: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