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生态环境局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
2月4日上午,蓬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唐方春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七届第92次常务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唐方春指出:《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是将******的***和***战略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贯彻落实、转化为保护长江的国家意志和社会行为准则的最有效措施、最刚性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立法内容,切实提高法治意识。
唐方春强调:《长江保护法》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供了法治指引。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法定任务与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生物多样性、城镇污水处理等生态工程,打好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和十年禁渔持久战,全力推动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成势见效。
唐方春要求:务必严格规范执法,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坚持亮剑执法、利剑斩污,以法治手段筑牢嘉陵江生态屏障。要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集中处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避免“有案不送”、“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