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粮食工作职能确保国有粮食资产保值增值
为能切实稳妥地落实仪府纪发[2009]60号《关于粮食国有资产租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县粮食局牵头于2010年1月8日起与县财政局一道摸清了县粮食系统改制企业资产情况、入股人员情况以及客观存在的遗留问题。
县粮食局分别召开了六家托市粮收购企业领头承租人会议和七家无托市收购企业领头承租人座谈会,经过多方宣讲政策、做工作,控制住了不稳定势头。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县粮食局先后五上五下制定上报了既符合仪府纪发[2009]60号文件精神又切合实际,较为科学、稳妥、人性化的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租赁经营实施方案,并报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于3月3日召开了原企业领头承租人动员大会。于3月8日至3月15日,县粮食局与县财政局一并组成工作组分赴各企业落实租赁方案,县局分别与各领头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原各粮站以及仪陇粮库公章全部交县粮食局集中保管,登记审核使用,资产两证交县财政局统一保管。经县粮食局、财政局、劳保局、审计局统一初审,报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妥善解决了改制的遗留问题,实现了平稳过渡。
租赁方案的敲定和落实彻底理顺了政府与原改制企业关系,彻底明晰了国有粮食资产产权关系,激发了承租人的经营活力,将进一步促进粮食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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