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顺庆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顺庆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我区自2017年4月1日起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秩序进行为期2个月的清理整顿,期间暂停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现整顿期满,为加强顺庆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6月1日起,城区所有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由南充顺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二、南充顺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落实管理人员,引导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严格按规定收取临时占道停车费。
三、自2017年6月10日起,恢复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城管、交警部门现场设立的收费公示牌)。
四、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临时占道停放相关规定,按照标牌指示和停车管理员的引导,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停车泊位内。
五、对违反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城管、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投诉电话:081****0110(区城市管理局),12358(价格投诉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