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从9月1日起至12月上旬止,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以落实农村食品生产者、农村食品经营者、农村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大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主要辐射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市场等农村食品源头治理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的主要着力点有4个方面。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重点检查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采购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是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落实市场开办方的主体责任,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三是以农村餐饮店与学校食堂为重点单位,实行经营者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引导餐饮单位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四是在重要法定节假日,开展集中的食品安全检查,集中整治节日期间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已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174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837户次,监督抽查食品316批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16个次,查处劣质食品案件117件,查扣劣质食品数量329公斤,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9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