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再获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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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8日发表
根据国家、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经省政府审定,2019年10月21日,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以川粮安考核办〔2019〕14号文公布2018年度市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广元等11市州人民政府获“优秀”等次。至此,广元连续三年获得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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