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内江市东兴区新增被征地农民退休补医保人员公示
按照内人社发[2015]55号文件第四项特别条款第(二)项:批准征地农转非人员补偿安置方案时被征地农民未达退休年龄,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时达到退休年龄的,失业保险金可按月发放。领取期间应代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按退休当年补缴标准核算代缴金额,一次性发放给个人。的规定。经审核,以下18人属2021年4月新增领取退休补医保人员,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金额为82270.74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如对人员身份或补医保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832-2279387、0832-2279610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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