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区交警大队强化电动车管理,6月以来,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750余起,教育放行632起,现场劝导300余人,开展交互式体验100余次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区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全面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趋势,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抓实工作统筹部署明确主攻方向
区交警大队将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工作纳入2019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瓶颈,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抓实工作统筹部署,明确了主攻方向和实施路径。通过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推进会,总结当前工作进度,分析问题不足,根据当前辖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际,布置下阶段重点工作,确保有计划、有目标地层层推进。
同时,以施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契机,扎实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要求大队车管所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紧扣"宣传提示、业务培训、延时办理",全面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基础。
强化通行秩序管理实行常态治理
针对夏季辖区交通管理整治形势,区交警大队以城区主干道及主要路口为重点区域,通过定点执勤为主、机动巡逻为辅、临时设点查缉等方式,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现场纠违制止、警告教育、违法查处,逐步使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养成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和"久久为功、长期治理"的思路,加大高峰、平峰警力部署,同时将电动车治理的时间段向早晨7点半前及下午5点半点后延伸,全方位、多时段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结合"礼让斑马线"治理行动,实行"日常有集中整治,早晚有流动整治"的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逐步形成文明通行、安全通行的行为习惯。
在查处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于现场发现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警示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对在电动自行车安装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纠正并责令车主拆除。在主要路口设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点,以增加体验执勤、现场劝导、法规学习等方式,督促骑行人自觉遵法守规。6月以来,大队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750余起,教育放行632起,现场劝导300余人,开展交互式体验100余次。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治理氛围
区交警大队紧扣"宣传开路、治理同步,宣传先行、查教结合"的理念,注重发挥宣传警示"软实力",充分利用安居电视台以及大"双微"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危害性和违法后果,宣传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的交通规则、安全事项,倡导安全、文明骑行。
针对学生、老年人、妇女等不同群体,选择宣传活动的方法和手段,区别对待、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同时,通过注意搜集电动自行车违法、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定期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和针对性警示教育,提高执法震慑力度,鼓励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和骑行人佩戴安全头盔,消除交通安全隐患。6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安全宣传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