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由于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地方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全省已建成的212个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有88个运行不正常。 |
责任单位 |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邓云 |
联系电话 | 0825-2312139 |
整改目标 | 完成蓬溪县来龙山污水处理厂7个问题、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个问题、射洪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5个问题、安居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2个问题、安居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个问题、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2个问题、遂宁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1个问题,共23个问题整改。 |
整改措施 | 制定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切实按照整改方案整改。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通过更换公司法人,完成提标升级改造、按照要求设置危废专用储藏间、购买紫外线消毒设备、更换中控系统、完成管网普查并开展病灶管网治理、安装备用电源、修复破损曝气膜,验收总磷在线监控,处理在线废液、对 COD 和氨氮在线监测验收并联网、修复取水泵、污水处理厂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设置警示标识、规范管理在线监测及实验室废液、规范处理污泥,我市7个污水处理厂23个问题整改完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