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信用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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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3-6102030
联系地址:荣县蓝帝大道278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燃煤窑炉改造 | 自贡市荣县铁厂镇大丰村六组 | 荣县甘庭陶业有限公司 |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自贡市荣县铁厂镇大丰村六组,荣县甘庭陶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用***陶厂部分土地和厂房、原有生产设备,将***陶厂原有一座燃煤窑炉改造为天然气梭式窑,年产128万件日用陶瓷制品。 |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分析 1. 施工废气 施工场地洒水、清扫以减 少扬尘量; 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要道路进行表面硬化处理 2. 施工废水 项目主要为窑炉改造,不涉及施工废水 3. 施工噪声 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4. 施工固体废弃物 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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