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综治大行动工作座谈会
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
——我区召开综治大行动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行动取得成效,5月17日下午,区综治委组织了担任督导组组长单位和各镇(街)召开了综治大行动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分析了我区开展综治大行动的形势,对推进综治大行动取得成效出谋献策,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4月21日全区召开大综治行动动员会以来,区镇两级党委政府和各综治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尤其是5月12日全区召开了大综治工作会议,我区成立了7个督导组,通过抽签明确了挂钩的镇(街)后,各督导组积极主动要求尽快落实人员,共同开展督导工作。根据区委办《三水区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大行动总体方案》的精神,督导组从24个区综治成员单位(参加2011年度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考评的综治成员单位)派专人组成,分成7个督导组,分别负责督导1个镇(街道)开展大行动工作。由区综治委五部委和政法各部门,即区纪委机关(区政监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各派1名单位常务副职分别担任7个督导组的组长,负责督导组的工作。其他区直综治成员单位各抽调1名班子成员参加督导组。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切实发挥综治主力军作用,强力开展督导工作,与负责督导的镇(街道)责任挂钩,捆绑考核。
座谈会上,各镇(街道)专职副书记汇报了近期推动综治大行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卢志雄肯定了西南街道奖励村(居)5万元、芦苞镇增加治安联防队员、大塘镇在围院式小区建立视频监控等等做法。他指出目前我区的综治工作还缺乏亮点,要实实在在地从增加治安联防队员、加大治安经费投入和采取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入手。如:对集贸市场和娱乐场所的管理,要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经营者主动参与治安防控工作;对治安黑点要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巩固一个,并要每月解决一个重点问题。他还明确,各督导组不仅要督导挂钩的镇(街)开展好综治大行动工作,还要担负督导10项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履行好自身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各综治成员单位主动履行好工作职责,与之相关的治安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好转。卢志雄最后强调,各督导组和各镇(街)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创新,苦干加巧干,争取全区实现“两降一升”(即“有效治安报警量”和“刑事立案量”两项指标下降,“市民安全感”上升)的目标,从根本上让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
会议上,各督导组组长都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有的还认为这是开展“创文”的基础性工作,大行动的目标、举措和时间跨度比“创文”的标准和要求更高,应该促进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大家纷纷表示要全力以赴,立足于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与责任,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