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驻区企业、工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活动。根据航空基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航空基地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
二、评选条件
近三年,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工业园区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本次评选不设名额限制,具体标准详见***2、4。
三、评选程序
(一)企业和园区自评(7月9日-7月31日)
申报“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首先由企业行政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分标准(***2)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90分以上方可申报。
申报“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首先由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考核评分标准(***4)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85分以上方可申报。
(二)分级申报(8月1日-8月31日)
各驻区企业和工业园区向航空基地管委会申报。申报需填写以下材料:
1.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1);
2.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分标准(***2);
3.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3);
4.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考核评分标准(***4);
5.书面自评报告(25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于8月31日前报至航空基地管委会社会事业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组织考核(9月1日-10月19日)
申报资料由航空基地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工会负责申报企业(工业园区)的考核。考核组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并提出考核意见,被考核企业(工业园区)应向考核组汇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和各类台账。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开发区考核推荐的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复查,确定入围企业、工业园区名单。
(四)审议评定(10月20日-11月30日)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将企业、工业园区候选名单提交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审议,拟定表彰名单。对拟表彰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园区分别授予“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
四、激励措施
(一)获得“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优先纳入企业守信名单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3年内不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送年度自查备案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其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核。
(二)获得“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作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参加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先进集体和优秀企业家等先进评选的重要条件。
(三)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将资料统一报送至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人才服务中心)航空基地科技大厦5楼E02室,联系人及电话:高青,89083539,电子邮箱:172461601@qq.com。
西安航空基地社会事业局 西安航空基地工会工委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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