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西安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总工会、各园区工会联合会、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市上下以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争创一流,以十项重点工作突破带动,为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十三五”期间全市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高新区总工会就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2015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基层人员和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由高新区总工会登记成立的各基层工会组织推荐评选。
(二)劳动模范名额分配。高新区总工会拟推荐先进集体3家,劳动模范13人。其中企业一线工人5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5人,企业负责人1人;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工人、科技和管理人员1人;农民工1人。推荐候选人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青年、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劳动模范评选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拼搏奉献,在推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打造支柱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围绕我市十项重点工作,推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研制,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更充分高质量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加快绿色发展,治污降霾,防治自然灾害,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推进美丽西安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提升产业职工队伍素质,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职业技能竞赛、岗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协作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9.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守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
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11.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坚决拥护***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事业进步和发展中先进性、示范性、影响力较强,在推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及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群众高度认可信赖;
2.坚持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的指导思想,坚持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提高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水平,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成绩突出;
3.坚持科学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努力促进技术进步,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成绩突出;
4.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
5.在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社会反响良好;
6.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批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效显著;
7.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和制度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服务基层方面成绩突出;
8.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守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各镇街,各园区,各基层工会对被推荐人和被推荐集体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后,提交高新区总工会评审,最后由高新区党工委审定后上报。
四、申报要求
被推荐人和被推荐集体须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及电子文本,并于5月20日前上报高新区总工会,过期不报视作自愿放弃。
报送内容及方式详见QQ群(群号:376019818)文件。
地址: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B座1009室
联系人:李琰电话:153****8007
高新区总工会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