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9〕159号)和《中共蓝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医疗保险相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通知》(蓝编发〔2020〕6号)精神,原蓝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已更名为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经办服务工作。从2020年9月1日起,原蓝田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负责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经办业务迁至蓝田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办公地点:蓝田县蓝新路96号(县建行院内),业务咨询电话:029-82733755。
特此通告
蓝田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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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2:52:04重新编辑